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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遗赠协议是有效的?

  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在自己去世之后并不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家人继承,而是通过书面形式留给了没有血缘关系的邻居或朋友等,这就属于遗赠。那么什么样的遗赠是有效的呢?遗赠继承之后法定继承人还能继承吗?

  遗赠是无偿、要式、单方且在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只要求遗赠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有效成立。遗赠人以遗赠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赠给受赠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也不受其他人意志的约束。遗赠虽是遗赠人生前作出的意思表示,但只有在遗赠人死亡后才产生法律效力。遗赠人的死亡是遗赠产生法律效力的条件,也是受遗赠人实际享有受遗赠权并行使其权利,取得遗赠财产的前提。如果遗赠人尚未死亡,即使遗赠人已设立遗赠,受遗赠人也无权请求执行遗赠,此时作出的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无法律效力。遗赠作为遗嘱的一种特殊形式,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因此,遗赠是一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遗赠必须给予他人的财产上的权利和利益,不得给予他人以单纯的义务。因而遗赠人赠给受遗赠人的财产权利是无偿的、自愿的而不是等价有偿的。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但遗赠则不同,依据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因此对于受遗赠人来说,必须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明确的表示,同时还要注意:这里的两个月不是继承开始后,而是知道自己能够得到遗赠时开始计算。

  另外,要注意的是: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

  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综上所诉,遗赠是一种无偿的、要式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求遗赠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有效成立,且只在遗嘱人死后生效。遗赠协议是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但是对于遗赠协议以外的遗产继承人仍然还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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