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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发生交通事故能要求误工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而因为治疗花费时间无法正常工作减少收入,所以可以依法主张误工费。但是,误工费的前提是给可以正常工作的受害人,退休了的人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但有些人退休后还坚持工作,那么就要确定是否能主张误工费。

  实际中,当前法律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并且,劳动者退休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继续工作,不受法律限制。

  而又有规定,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那么,其实没有明确规定要受年龄限制。

  所以,虽然交通事故时受害人已经退休,但是仍继续参加工作的,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时,是可以主张误工费损失的。

  而计算误工费时,一般是根据以下规定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不过,因为实际中的情况不一致,以上的计算方法适用于未退休人员,对于退休人员的误工费数额计算,要考虑个人的劳动能力和收入状况,以及伤害对劳动能力和收入多少的影响程度。

  最后,虽然大多数人认为退休了的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主张误工费,但是,受害人提出主张时要提供证据证明,并且双方难以确定误工费数额的,必要时可以走法律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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