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了多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是不同的,那么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呢?
一、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
(一)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
(二)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依照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
(三)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也可以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而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处理。
二、合同解除后能否在主张撤销
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会终止,所以不需要再主张撤销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总之,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区别在于解除合同只能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顺鹏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