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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离婚判决书后还要领取离婚证吗?

  按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后,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即可。同时,双方因离婚产生纠纷,可以依法去法院起诉离婚,经判决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便会准予离婚,并出具离婚判决书。拿到离婚判决书后,因为法院确认离婚,所以便会考虑需不需要领取离婚证。

  实际中,夫妻双方或一方起诉离婚,经审理拿到离婚判决书后,因为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准许夫妻离婚,可以确认及证明离婚的效力,因此不必再去领取离婚证。

  所以,要是一方拒绝承认离婚的,将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

  当然,在法院作出判决后,离婚判决书还未生效的,对法院的判决有不服的,即可以按照以下规定提起上诉:

  1、一方不服一审离婚判决的,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一方提起上诉后,应该提交上诉状,并且是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的上诉案件,要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将由该院院长批准。

  4、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就不可以继续上诉了。

  因为我国按照二审终审制,所以一旦上诉终结后,将不能继续上诉。

  5、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实存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所以,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因此,起诉离婚并拿到离婚判决书,当事人不用继续领取离婚证。但是,要是其中一方不服的,一定要在判决生效前提起上诉,若是依靠自身能力难以提供证据证明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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